发表时间:2021-09-06
1862项目周边道路工程(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大石坝街道瓦厂嘴社区,全长约1066.86m,占地面积25131.24m2(约37.7亩)。调查地块主要包括6段路,即前卫江畔南侧道路、北滨路前卫连接道一、北滨路前卫连接道二、建新西路四期华润段、鸿恩寺西侧道路延伸段、下河道路。1966年以前,调查地块为荒地和农用地;1966年以来在调查地块内建设有前卫仪表厂单身宿舍和职工宿舍,重庆长安园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园达公司”)办公室、库房、洗车池、喷漆工房,重庆长安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安公司”)钢材库房、缆车工房和居民房;2019 年园达公司库房、洗车池、喷漆工房、长安公司钢材库房、缆车工房和居民房相继拆除后修建道路,至2021年3月部分道路已建成。
目前,调查地块内前卫仪表厂单身宿舍和职工宿舍、园达公司部分库房和大石坝派出所办公室建构筑物保存完好,其余均已拆除。根据业主单位提供的规划图,调查地块已规划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
2021年7月,我公司受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对1862项目周边道路工程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承接任务后我司立即组织专业人员成立调查项目组,项目组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的要求,结合前期调查及现场踏勘的情况,本次调查共布设了20个土壤监测点位(其中表层点位7个,剖面点位13个),1个地下水监测井,共采集土壤样品 47个,地下水样品2个;土壤检测因子包括(GB36600-2018)表1中45项、表2中氰化物、石油烃(C10-C40)及锰、锌、锡、pH;地下水检测因子包括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锰、锌、锡、氰化物、石油类、氨氮、pH。
监测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内所有送检土壤样品中关注的污染因子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锰、锌、锡均未超过计算的二类用地风险控制值;送检地下水中关注的污染因子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中Ⅲ类地下水质量指标及限值。
调查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第二类用地质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