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4-04-18
本次环保验收工程为沙坪坝组团A分区A03-10/02、A03-11/02地块场地,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磁童路与童家桥正街交汇处——童家桥立交东北侧,总占地面积64913 m2(97.37亩),其中建设用地面积49951 m2。根据规划,调查场地将作为商业商务用地进行后期开发。
依据《污染场地治理修复验收评估技术导则》(DB50/T 724-2016)的相关要求,重庆浩源弘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沙坪坝组团A分区A03-10/02、A03-11/02地块场地污染治理修复”进行了验收评估,验收评估结论如下:
(1)2017年10月该场地的污染治理修复工程正式启动,针对场地内六价铬、TPHs、Zn、Cu、SVOC污染土壤的实际修复治理方案为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原地异位还原稳定化+填埋技术修复,与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批准备案的方案一致,修复范围与《技术方案》规定区域基本一致。
(2)文件资料核实表明:根据重庆市环境保护局批复的《技术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并结合施工现场条件,在清理表层弃土和建渣后对污染土壤进行分区施工。污染土壤实际清挖量为7888.1m3。单一六价铬污染土壤的量约7412.66吨,采用原地异位还原稳定化技术修复,经验收合格后外运至江津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含有机物污染土壤的量约2559吨,外运至重庆市富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富丰水泥)及满足《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土壤处置终端设施环境管理的通知》(渝环办〔2017〕231号)的单位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进行处置;约1.19吨HW17类危险废物收集后转运至具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本项目现场产生的废水,场内处理后回用,最后的废水处理合格验收达标后,经区环保局同意后排入市政管网。
(3)在污染土壤清挖的过程中,施工方采取了必要的环保措施,减少了施工过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二次污染及防范措施到位,效果较好。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无任何环保投诉及处罚。
(4)根据场地内污染土壤治理的实际情况,本次验收评估项共采集样品90个(基坑土壤样品65个,修复后的土壤样品11个,大粒径筛上物4个,构建筑物6个,暂存扰动区4个)。检测结果显示:所有检测项目都满足修复目标的要求。因此,原址场地修复治理工程达到了预期修复目标。
(5)根据对土壤样品检测结果的分析,以及对治理修复单位、环境监理和工程监理提供的相关资料核实和剖析,本次“沙坪坝组团A分区A03-10/02、A03-11/02地块场地污染治理修复”达到了预期目标,治理修复工程符合相关要求。
2018年5月27日,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组织召开了本项目场内验收评估专家审查会,审查结论为:本项目治理修复及验收评估工作过程基本符合相关标准导则的要求,验收评估结论总体可信。